郭富城在娱乐圈追求“经济实惠”是出了名的,但是对于妻子,也是如此,确实让我们看到了有钱男人的精明一面。
作为律师,跟有钱人打交道也不少,孙律师的感触是,越是有钱的人越是精明,越是提前对自己的财产做了规划。现在想要通过婚姻来获得财富的可能性越来越低。
很多富人尤其是富一代的企业家认为只有在子女结婚前,让子女与新婚配偶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才能实现家庭财产的保护。的确,婚前协议是隔离婚姻财富风险的一个很好的工具,但绝不是唯一工具。
那婚前财产协议究竟是什么?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做出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也可以是任何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后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
也有一些人会问了,既然房子、车子、银子都是在婚前就在我名下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些就是我个人的财产,还需要签婚前协议吗?
孙律师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婚前财产一定是个人财产吗》,里面详细列明了婚前的财产在婚后各种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对于拥有家族企业的创二代而言,最大的财富在于“股权”,而不是房产。企业的经营、发展,最终利益都体现在股权上,而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股权在婚后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若没有签订婚前协议,就无法规避。
这也是为啥创业的富一代要在儿女结婚前让儿女与新婚配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原因。
可是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在咱们国家,不但在现实中难以适用,而且可能伤害他人感情,引发后续的家庭矛盾。同时,即便是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对于频繁变动中的财产而言,这些协议如果没有资产变动的证据加以印证,无法说明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财产,并不能从根本上保护家族财富。
再有,一个最大的风险便是,一旦发生意外,无论结婚时间长短,哪怕只有一天,妻子对丈夫的婚前财产享有和父母同等的继承权。
举个例子:
为了保护家族财产,在富一代老王的授意下,即将新婚的儿子小王和未婚妻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如果女方单方提出离婚的话,不能分走小王名下的财产,将来小王参与家族生意赚的钱,也是小王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小王太太要想离婚,就得净身出户。
老王一位这么一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
谁知第三年小王出差发生车祸,一命归西,而小王太太作为小王的合法继承人分走了小王的一部分遗产。不仅如此,小小王现在3岁,父亲去世了监护权自然归小王太太,于是小小王从小王那里继承的一份遗产也是由小王太太掌控。
老王这才发现,当年只顾得防止儿媳妇离婚对财产的风险,完全没有想到小王的遗产会被儿媳合法获得,更没有想到孙子小小王继承的财产也归儿媳妇管理。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婚前财产绝不是万能的,单靠一个婚前协议是不能完全隔离婚姻中的风险,所以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孙律师有几点小贴士:
1、 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尽量还是不伤感情的签。
怎样可以做到不伤感情的签订呢,应该同时兼顾双方的情况,在不让财产强势的一方免于遭受婚变对财产损伤的同时适当照顾财产弱势一方。
比如方媛嫁给郭富城,郭富城要求方媛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按照强势方的期望,肯定是郭富城的所有财产跟方媛没有任何关系,万一离婚,方媛也分不到郭富城任何财产。但是方媛作为太太要生儿育女,为家庭牺牲掉自己的部分事业,郭富城应该在保障自己个人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的照顾方媛的利益。比如约定一定的生活及教育费用,适当的赠与一部分财产给方媛,或者为方媛购买一份年金型的大额保单,这样方媛在签订该份婚前协议时,感情上不至于受到更大的伤害,同时也保障了自己的生活有所依靠。
2、 在签订婚前协议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他的风险,比如传承的风险。
配偶作为法定的继承人,在一方发生意外时是可以合法的继承财产。不仅如此,她还是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管理未成年孩子继承来的巨额遗产。所以在做好婚姻法律风险预防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传承的法律风险。
结婚,不仅是情感上的结合,同时还意味着财产的混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好处不言而喻,但也不能以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便万事大吉,还须多方位的审视财富的其他风险。孙律师温馨提醒:在嫁给爱情之前,最好在婚姻中保持理智,提前做好规划。